PMP考试报考规则
初考:
首次报名认证考试的学员:
1、 凡参加认证考试的认证考试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报名。
2、 首次认证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认证考试人员必须具备35小时以上涵盖没过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中九大知识领域的项目管理学习、培训经历。
(二)、报名认证考试者必须具备一下两类情况之一:
第一类: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及以上者
PMI要求申请者在五大项目管理过程中至少具有4500小时的项目管理经验,并且,在申请之日前6年内,累计项目管理月数至少达到36个月。
注:在计算项目管理月份时,所要求的36个月是不重叠的、单独的。
第二类: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以下者
PMI要求申请者在五大项目管理过程中至少具有7500小时的项目管理经验,并且,在申请之日前8年内,累计项目管理月数至少达到60个月。
注:在计算项目管理月份时,所要求的60个月是不重叠的、单独的。
重考:
认证考试未通过,再次申请认证考试的人员:
1、 在距首次报名考试时间一年之内的重考,PMP资格认证考试费为重考费。
2、 若重考考试时间距首次报名考试时间(以下均以首次报名时间为2004年3月为例):
未超过一年:即2004年6月至2005年3月,报名重考需提交重考表格及重考费。
超过一年:即2005年3月以后,需重新报名参加考试,填写初考所需全部材料及缴纳初次考试费。
缓考:
1、 申请缓考的认证考试人员,要求将缓考申请表在当次考试缓考截止日期之前交至报名点。
2、 初考、重考均可以申请两次缓考,但认证考试人员申请缓考只能在首次报名后的一年之内。
3、 缓考后不办理退考。
退考:
1、 报名之后,认证考试人员可以申请退考,需提交退考申请表交纳退考管理费830元人民币,并退还原发票。
2、 只办理:
(1) 首次报名考试规定退考日期之前的退考
(2) 在首次报名考试之前,因未通过PMI资格审核的退考
3、 由于未通过PMI资格审核而重新提交材料参加下一次考试的考生不能重考
4、 缓考后不办理退考
5、 其他情形退考不予办理
缺考:
1、 认证考试人员如未办理缓考,且未如期参加考试,视为缺考。
2、 缺考后再次报名,按重考规定办理。